如果适用低费用(M),就不用填写本栏。
一个城市有两个以上机场时,必须填写到达机场的3个字母的IATA代码。
六、国际航空运单和海运提单的区别
七、航空货物运单的填写规范
1)“出发地机场”和“运单号”
填写出发地机场名称的IATA代码, 如“GRU”(3个字母)(当机场名称不详时填写城市名称3个字母城市代码如“SAO”)和“运单号”如Master Airwaybill No.或House Airwaybill No.;
2) 发货人名称、地址:
填写发货人的名称、地址、城市、国家;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联系方法(电话、电传、传真)及号码。
3) 发货人的代码: 一般不需要填写;
4) 收货人名称、地址:
填写收货人名称、地址、城市、国家。如果可以,也应填写收货人的电话号码。由于任何原因需要通知银行,代理或其他第三方时,在*21栏(处理信息)里填写被通知方(Notify Party)。
要填写每一行的合计。填写项目**过一个时,在合计线下填写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