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质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评审、统计分析和纠正措施的验证工作。
2生产部参加对不合格品评审。
3质量主管负责交付后不合格品的评审。
4现场作业人员发现不合格品应隔离、标识,并记录在当天的不合格品记录。
5检验员发现原材料、产品不合格时立即通知采购、车间。
6其他人员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报告有关和人员。
7采购部负责与供方就不合格供货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8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9 负责产品质量的人员,在发现不合格后有权停止生产以纠正质量问题。
内审员必须使用过程方法,根据《内审检查表》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顾客导向过程(CQP)、支持过程(SP)和管理过程(MP)中的每一过程的六个方面进行认真检查审核:
1)该过程的输入是否充分?
2)该过程输出是否适宜和有效?
3)该过程主管部门的责任是否明确和清楚,其岗位人员是否胜任?
4)该过程的资源是否适宜和充分?
5)该过程的运行程序/方法是否正确并得到实施?
6)该过程的业绩表示什么?是否达到了策划的预期目标?
过程更改可行性评估
对于顾客、供应商、公司内部提出的过程更改要求,项目责任部门在收到更改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小组(多方论证小组)对设计更改进行工程更改可行性评估。
若评估后可行,需要提请客户批准的,则由项目责任部门拟制《工程更改申请单ECR》,并由采购部提请客户批准。
项目责任部门对可行性报告结论进行批准。
对于重大的过程更改,涉及工作场所的变更,模具、工装/夹具、加工/检验设备的更改或增加,则项目责任部门还应出具相关资料提交副/总经理批准。
批准后的更改,由文控中心发行《工程更改通知单 ECN》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负责过程更改的执行。
供应商的过程更改
品质部来料检测组负责供应商的过程更改后产品质量验证,验证不合格时,则提请采购部通知供应商改进,直至合格为止。涉及到P**的,应重新提交P**。
内部过程更改
试生产前,项目责任部门负责过程更改验证和确认。
试生产后,采购部工程负责过程更改验证和确认。并提请项目责任部门批准。
当顾客有要求时,过程更改后的产品提交给顾客确认。
对于重大的过程更改,比如:自动化作业方式代替手工作业方式等,则必须组织试生产对整个过程确认。
试生产确认前,项目责任部门负责过程更改后相关工艺文件、过程控制文件、检验文件的更新,并归档管理。
试生产确认后,采购部、品质部负责过程更改后相关工艺文件、过程控制文件、检验文件的更新,并归档管理。
1目的
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控制,确保测量结果有效,为产品符合确定的要求提供证据。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量具、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包括测量和试验设备与顾客提供的测量设备。
3职责
3.1品质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台账、检定计划及内部实验室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测量装置的点检和维护保养;
3.4采购部负责测量设备的采购。
4工作程序
4.1监视和测量装置的采购
4.1.1使用部门根据过程监视和测量的要求,向采购部提出申请。
4.1.2采购部会同品质部对其进行可行性审核,确定合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申报计划或提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由采购部采购。
4.1.3大型监视和测量装置购入后,由采购部组织品质部、使用单位、财务部按《基础设施控制程序》要求组织验收,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单》。
4.1.4对自制的量具,由生产单位自行设计和制造。
4.1.5对于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品质部建立《监视测量设备一览表》和《量具管理卡》,并对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分类编号,对实物量具进行编号和标识。
4.2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校准或检定
4.2.1所有监视和测量装置在初次使用前都应进行校准或检定。
4.2.2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的测量基准的测量装置,由品质部联系有校准或检定的计量部门进行校准或检定。
4.2.3对不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的测量基准的测量装置,由品质部联系原设备制造厂进行校准或检定,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见4.2.4)。
4.2.4对本公司自制的量具,由品质部制定进行校准或检定规程,由品质部校准。应记录校准或检定的依据(见4.2.4)。
4.2.5由品质部根据量具的使用频率和规定,确定检定周期,编制量具周期检定计划(年度检定计划),经品质部审核后,报技术主管批准后实施。
4.2.6由品质部根据《监视测量设备校准计划》安排,对到期量具填通知量具使用部门,并按时送检或自检。
4.2.7对本公司自行检定项目(内部实验室)检定人员必须具备计量员证书。
4.2.8对送检的检定单位(外部实验室),应保留该实验室的CNAS证书复印件,包括其实验室业务范围。
4.2.9校准合格的量具应由由品质部保留校准和验证的证书,并对量具进行标识,以确定其校准状态。“合格”标签应合格有效期期和所依据的原校准合格证的编号。计量管理人员应为重点量具建立《量具管理卡》。
成品检验
需确认所有规定的进货验证、半成品监视和测量均已完成并合格后,才能进行成品的监视和测量。交验的成品,须放置于“待检区”或加待检标识,由品质部检验员根据成品检验作业书进行检验,并填写《成品检验记录》。
检验合格的产品,由品质部 检验员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要求对产品进行合格标识,检验员加盖,通知车间该批产品进入包装。
包装检验
a) 品质部 检验员按包装检验作业书要求进行包装检验,填写《过程检验记录》。
b) 包装合格后的产品由检验员在入库单上签章,由车间办理入库手续。
c) 包装检验不合格由包装工位返工后,再提交包装检验。
成品检验不合格,由检验员加以隔离,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除非得到总经理批准,适宜时得到顾客批准,否则在所有规定检验活动均已圆满完成之前,不得放行产品和交付服务。这种批准而放行的特例应考虑:
1) 这类放行产品和交付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这种特例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满足顾客的要求。
在产品出厂前,必要时品质部 应将出厂产品放置于规定区域,通知品质部 现场检验人员。经授权检验员按出厂检验作业书对产品进行复查,填写抽查情况报告,合格品允许发送,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置。品质部 的终产品审核员对交付前的产品,按适当的频次根据发货单进行审核,填写出货《成品电机检验报告》,审核合格才能交付发运。
当顾客需要检验报告时,按公司规定的格式内容提供检验报告、试验报告。所有检、试验报告应全面、准确、真实、清晰,并整理归档,予以保存。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准则包括:
a) 法律法规;
b) IATF16949标准;
c)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乌龟图;
d) 顾客要求等及风险识别与应对措施表。
制造过程审核准则是:
a) 顾客的过程审核条例,安全件/法定法规件审核条例;
b) 生产控制计划及PFMEA。
c)《过程审核管理规范》。
产品审核依据:
a) 产品图纸或其它工艺文件;
b) 包装规范;
c) 检验书、检测设备操作规程等。
d)《产品审核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