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闻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专注创新,精神,服务”之理念,为各级、行业组织和创新主体提供、多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办理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的,不需要提交变更文件,跨国变更的除外。自然人跨国籍变更的,应当提交在变更后所在国家享有居留权的文件。
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种途径:
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变更需要提供以下几种材料:
《申请书》;
申请人的主体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等)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的,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则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登记出具的变更。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登记部门的变更;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主管的变更;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
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代理人,或者删减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即公司设立登记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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