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闻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专注创新,精神,服务”之理念,为各级、行业组织和创新主体提供、多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在深圳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的商标因为不服商标法,比如缺乏显著性,或者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以及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都是不得注册商标的。就会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申请。申请人要想获得该商标专有权就需要进行深圳商标驳回复审申请。
商标复审申请以邮寄方式收发文的,其15天复审时限的计算,分别将当地邮局收到信函和发出信函的邮戳日期,视为当事人收到和发出的日期;邮戳不清或者没有邮戳的,将国家工商行政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文标注的日期顺延20天视为当事人收到的日期,或者将国家工商行政商标评审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会)收到商标复审申请的日期上溯20天视为当事人发出的日期。
深圳商标驳回复审所需时长
自驳回复审申请提交之日起,9-12个月。
产品有效期
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
深圳商标驳回复审当事人或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复审书件时,应提供商标局邮寄的信封,以便计算当事人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日期。
深圳闻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助力科技创新、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营、决策支撑、**风险管控、**及纠纷应对、**培训、知识产权管理等共计类、五十余项服务内容。欢迎来电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