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建立与保持OHSAS的目的
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持续改进
促进组织满足相关 OHS法律法规的要求
谋求外部组织对其OHSAS的认证与注册
事故调查
5.4.1一、二级事故调查
a) 员工必须在3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EHS推行小组认定;
b)管理代表由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或建议。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人员应与发生的事故无利害关系。
5.4.2事故由各事故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员工必须在2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EHS推行小组认定。
5.4.3各类事故调查完成后,必要时将书面意见交公司安全责任人确认。对于伤亡事故在有需要时由总务部填写“事故职(亡)报告书”,按规定时间送报社会保险公司。
5.4.4需由部门调查的事故,依照法律、法规由本公司事故调查组协助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编制《运行策划和控制程序》,由生产部及行政部负责确定那些与已辨识的、需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的危险源相关的运行和活动,以管理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变更管理;实施并保持:
a) 适合公司及公司活动的运行控制措施,并把这些运行控制措施纳入公司总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b) 与采购的货物、设备和服务相关的控制措施;
c) 与进入工作场所的承包方和访问者相关的控制措施;
d) 形成文件程序,以避免因其缺乏而可能偏离三标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目标;
e) 规定的运行准则,以避免因其缺乏而可能偏离三标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目标
乙方的义务和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体系认证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地为甲方提供认证服务;
2)向甲方提供公开性文件;
3)当认证认可法规、认证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甲方;
4)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在审核过程中提出终止审核,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全部费用。
5)公布获证组织的获准、暂停、恢复、注销、撤销认证状态;
6)遵守公正性与保密声明;
7)甲方获证后如不再满足认证要求或不按时接受监督审核和/或不按时支付相关审核费,乙方有权暂停、撤销甲方的认证证书并要求甲方停止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事故分类(包括因*三者责任造成的事故)
5.1.1交通事故:凡涉及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1.2伤亡事故:指公司雇佣员工在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具体认定如下
a)员工在企业生产活动场所涉及到的区域,由于生产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伤亡;
b)员工在生产区域外,执行公司所交给的工作任务时,在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
c)员工由甲地赴乙地执行工作任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应负责的伤亡事故。
d)经请示劳动部门确认的其它伤亡事故。
e)*a)条规定以外的员亡,可否享受保险待遇,应根据当地《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5.1.3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因意外或作业、误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大气事故。
5.1.4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5.1.5爆炸事故:指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事故。
5.1.6未遂事故:由于各种原因,已构成发生事故条件,因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组织应如何确保实现持续改进?
体系循环过程不断改进
体系运行过程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