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认定奖励申请注意事项 科雄科技

  • 464
  • 产品价格:800.00 元/个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白云区 包装说明:不限
  • 产品数量:9999.00 个产品规格:不限
  • 信息编号:251093633公司编号:19530806
  • 曾礼宁 总经理 微信 18620091851
  • 进入店铺 在线留言 QQ咨询  在线询价
    相关产品:

广州市科雄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高企申报*:面议**企业认定:面议科技项目申报:面议知识产权:面议高企项目申报:面议

认定科技成果转化材料准备攻略
一、什么是科技成果转化?
按照《认定指引》,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二、科技成果转化有哪些形式?
按照《认定指引》,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三、科技成果转化评分标准是如何的?
按照《认定指引》由技术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标准如下:A.转化能力强,≥5项(25-30分);B.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C.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D.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E.转化能力弱,≥1项(1-6分);F.转化能力无,0项(0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注意事项
高新企业认证是怎么认证的?
首先,企业需要满足高百新企业认证条件:
1、成立满1年(1个会计年度);
2、近1年内企度业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企业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有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5、财务状况等;
其次,企业需按照答高新企业认证材料进行准备:
营业执照、企业职工总体情况说明、科技人员名单、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近3年纳税申报表、回高新企业认证专项审计报告、高新企业认证申请书答、知识产权等等;
后,按照高新企业认证流程提交材料并静待结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注意事项
国家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从事电子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材料及应用技术、制造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现代农业技术、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环境保护新技术、海洋工程技术、核应用技术及与上述领域配套的相关技术产品等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的企业叫做高新企业.认定标准: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具体近三年及申请当年须有授权的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实用新型授权6件以上或计算机软件登记6件以上,申请的前提必须拥有专利,企业可通过申请、转让、许可的方便获得专利权,前期签订服务合同,待获得专利证书申请认定).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请注意事项
什么是高新企业?
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
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它是知识密
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总局、税务总局在二零零八年四月联合颁布《关于印发《认定管理办法》
的通知》,通知中取消了之前各省各地评选的称号,同时对的认定,列出了具体详细
的条款要求,具体发布在《认定管理办法》中。凡是满足申报高新企业条件的企业,可以向各省科
技厅申报称号,同时将获得税务局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财政总局、税务总局于二零零八年七月八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应充分认识认定管理工作的重要
性,密切配合,及时成立认定管理机构,共同做好本地区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关于八方 | 招贤纳士八方币招商合作网站地图免费注册商业广告友情链接八方业务联系我们汇款方式投诉举报
八方资源网联盟网站: 八方资源网国际站 粤ICP备10089450号-8 -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30562 软件企业认定:深R-2013-2017 软件产品登记:深DGY-2013-3594 著作权登记:2013SR13402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粤)--非经营性--2013--0176
粤公网安备 44030602000281号
Copyright © 2004 - 2025 b2b168.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