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全国的环评审批办理手续都一样。
1、申请与受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采取法定形式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
2、项目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评估机构组织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
3、项目批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根据审查和评估结论提出审批建议,经相关司会签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专题会和局务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办理批件。
4、听证与信息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网站公布受理的
基本要求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要满足以下的基本要求:
(1)环境影响报告书总体编排结构应符合《建设项目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29日颁布)的要求,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提要》的要求。内容全面,重点**,实用性强。
(2)基础数据可靠。基础数据是评价的基础。基础数据有错误,特别是污染源排放量有错误,不管选用的计算模式多正确,计算得多么,其计算结果都是错误的。因此,基础数据必须可靠。对不同的同一参数数据出现不同时应进行核实。
(3)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合理。环境影响评价预测模式都有一定的适用条件。参数也因污染物和环境条件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预测模式和参数选择应"因地制宜"。应选择模式的推导(总结)条件和评价环境条件相近(相同)的模式。选择总结参数时的环境条件和评价环境条件相近(相同)的参数。
(4)结论观点明确,客观可信。结论中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选址的合理性作出明确回答,不能模棱两可。结论必须以报告书中客观的论证为依据,不能带感彩。
(5)语句通顺、条理清楚、文字简练、篇幅不宜过长。凡带有综合性、结论性的图表应放到报告书的正文中,对有参考价值的图表应放到报告书的中,以减少篇幅。
(6)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有评价书,报告书的署名,报告书编制人员按行政总负责人、技术总负责人、技术审核人、项目总负责人,依次署名盖章:报告编写人署名。
环评报告类别
范围
化工石化类
基本化学原料、化肥、农药、**化学品、合成材料、感光材料、日用化学品及化学品的生产加工与制造等项目;-人造、、石油制品、焦碳(含煤气)的加工制造等项目;-各种化学药品原药、化学药品制剂、材及中成药、动物药品、生物制品的制造及加工等项目;-技术推广应用、物种引进等**项目
建材火电类
水泥、玻璃、陶瓷、石灰、砖瓦、石棉等各种工业及民用建筑材料制造与加工项目;-各种火电、脱硫工程、蒸汽、热水生产、垃圾发电等项目
轻工纺织化纤类
各种化学纤维、棉、毛、丝、绢等制造以及服装、鞋帽、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等项目;-食品、饮料、酒类、**、纸及纸制品、印刷业、人造板、家具、记录媒介的制造及加工等项目
办理环评所需资料
(1) 提供以下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申请表》(有公章的加盖公章)(见邮件附件)
建设项目概况或者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公章的加盖公章)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项目周围情况平面图
项目的土地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及有关部门的立项文件复印件。
环评报告,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监测,对项目所用原材料、可能产生的废弃物、项目的环保设施的设计的评价,从而评估项目建成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