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义务关系。
代理记账业务工作程序:
a. 鉴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约定双方的和义务;
b.指派专人上门,根据公司情况,设立公司账簿,进行建账初始化;
c.出纳完成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存贷收发存明细账;
d.审核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填写纳税申报表。
代理记账所需资料
1.新接客户应提供公司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等复印件)
2.现金单据(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员工工资、办公费、房租费、通讯费、运输费等)
3.银行单据(、转帐、贷记凭证、电汇、进帐单、单等)
4.(本月1日---31日开具的所有记帐联)
5.公司员工的月工资额,号码,性别,名字,地址,邮政编码
基于代理记账业务的,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修改《会计法》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那些不具备单设置会计机构或者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委托有关的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确立了我国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