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SJ/T 1136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的修订;
2011年6月8日,2002/95/EC正式被2011/65/EU指令(RoHS2.0)取代;
《电子电气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三,明确豁免机制,针对不同产品类别给予不同的豁免有效期以鼓励企业开发相关的替代品。原RoHS指令管控的8大类电子电气设备及RoHS2.0管控的*
11类产品的豁免有效期长为5年;设备和设备的豁免有效期长为7年。关于器械和设备新增20个豁免项。
欧盟于2011年7月1日在其公报上发布指令2011/65/EU(RoHS2.0),该指令于发布之日起*20天正式生效。指令规定,欧盟各成员国须在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内容转换成本国法规,原RoHS指令(2002/95/EC)被废止,这意味着新的RoHS指令从2013年1月3日全面实施。销往欧盟的电子电气产品需要尽快符合新RoHS指令的要求,相关企业该如何应对呢?鉴于此,本文将深度剖析RoHS2.0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这跟材料组成和材料成型过程有关:
(1)金属材料在冶炼过程中经历的温度一般500度以上,在这过程中**物:、醚、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基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基本上都完全挥发或完全燃烧,所以金属不会含有这些物质,因此只要做铅、镉、汞和六价铬这4项。
(2)非金属材料本身大部份来源于石油,本身含有这些物质的可能性很高,再加上加工温度比较低,这些物质也不可能在成型过程去除。即使有些非金属经历高温,但由于其多孔、碳化、交连等结构也会存在吸附这些物质,使其难以挥发,风险比较高,因此这10项都要做。
另外,如果买家要求做10项,也是需要做的。因为现在很多金属加工过程会加入一些助剂如冷轧液、切削液、模具油液和防锈油等,这些物质也可能会引起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