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全覆盖,对于我们职业律师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在刑事辩护案件增多的事实情况下,作为律师能否以客观的对待每一个委托案件,接受委托之后,有能否尽责用心的完成当事人的委托,这就对执业律师的技能、执业道德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刑事辩护制度对于发现真实,实现实体和程序正义发挥着积作用,具体作用如下:
1、增强收集证据的全面性;
2、**收集证据真实性;
3、有利于客观真相的揭示;
4、有利于抑制法官的片面性和随意性;
5、有助于刑事诉讼中形成合理的诉讼结构;
6、它使被指控人能积参与诉讼过程;
7、它是对国家权力的一种监督和制约。
刑事辩护要点: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4、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5、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
刑事辩护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这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大的积作用。
按照《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为其律师辩护人;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我们公司所奉行“创意”秉承“客户至上,以人为本、以诚取信、以质取胜、以新争天下”的质量方针和“正正直直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企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