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法院一般需要审查什么因素:法院一般需要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另需要审查出借人的出借能力、出借理由是否符合常理、是否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等等
借贷双方通过网络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不予支持。
网络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应予支持
出借人起诉民间借贷诉讼,人抗辩已经偿还的,人应当举证已经还款。人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多发生于熟人之间的同乡、**、亲朋之间,现已逐渐扩大至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及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互联网等等。
关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问题: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单位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有证据所项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个人使用,出借人请求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三人的,应予准许。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订立民间借贷合同,所项用于单位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应予支持
北京东迅律师事务所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战略,逐步形成了由律师人才、市场人才、管理人才组成的人才队伍。秉承团队合作精神,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及事务所共有服务平台资源,通过管理服务团队与业务部门的合作为客户提供、、及全面的法律服务,本所执业律师均毕业于国内法学院,并已在其相关领域执业多年,造诣深厚,办案经验丰富,并取得了一系列出色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