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雄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服务项目:规上企业培育优质服务:一对一服务服务单价:面议服务范围:广东服务类型:规上培育申报/项目申报
佛山市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2019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工作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作内容
(一)继续执行并提高小升规企业培育扶持奖励资金标准。按照《佛山市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四上”企业培育奖励扶持措施的通知》(佛府办〔2017〕25号)要求,对2019年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资金,其中年奖励10万元,2020年年报如仍在名录库中,再奖励10万元;对在2018 年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且2019 年年报仍在名录库的工业企业,继续给予*二年的奖励资金10 万元。各区须制定政策,对2019 年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并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分两年给予累计不少于30 万元的奖励资金,以加快推动2019 年小微企业上规模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区)
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二批)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2019 年 3 月,我市启动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批共有 427 家新升规工业企业申报成功, 完成率为 56 %。为让更多的新升规工业企业受惠,现决定开展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二批)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尚未申报省扶持资金的 2018 年度新升规工业企业。
*五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十三条 区经济促进局应会同区财政局做好企业申报材料存档及奖励扶持资金等工作,确保奖励扶持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发放。各镇(街道)收到区财政局的奖励扶持资金后,必须及时发放给企业,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
*十四条 企业或商(协)会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不得弄虚作假和、取财政资金。应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经济促进、统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配合做好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对于企业或商(协)会弄虚作假取奖励扶持资金的,撤销其获得奖励扶持的,追回已的奖励扶持资金,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办法涉及的奖励扶持资金。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佛山市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 按照要求填写资料,于 7 月 15 日前通过平台提交电子版,逾期未提交将不予受理;纸质版在各区受理通过后提交。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审核同意后,于 7 月 26 日前通过平台和行文(含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