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股权转让协议、依法经其他投资方同意转让的声明、股权受让方的主体明、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外资企业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变更、企业法人变更等
外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的流程:
1、工商局名称变更预先核准;
2、商务局变更审批手续;
3、工商局变更手续;
4、公章备案变更手续;
5、技术监督局变更手续;
6、税务局变更手续;
7、财政统计变更手续;
8、外汇变更手续;
10、银行变更手续;
11、进出口权变更【商务局、海关、电子口岸、检验检疫局、外管局】
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2、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属于国家限制项目的,应当取得省级审批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