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变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一般来说(因公司章程、主审部门不一致,涉及材料的材料会有所出入)
1、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修正案;
4、环评报告(生产型企业需要提供);
5、外商投资企业承诺书;
6、外商投资企业土地利用及节能环保情况表;
7、委托书;
8、如法人为董事,则还需出具董事任免书(根据章程);
9、批准证正副本。
*投资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
(二)在申请**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美元,且其中至少5000万美元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在*投资者为中国投资者的情形下,本款业绩要求为:在申请**年其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1亿元币,且其中至少5000万元币已经用于进行创业投资);
(三)拥有3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及其上述关联实体均应未被所在国**机关和其他相关机构禁止从事创业投资或投资咨询业务或以欺诈等原因进行处罚;
(五)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的*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1%,且应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制创投企业的*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30%。
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还应提交投资者名称变更的文件 。
外资,是指其他国家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来本土以从事经济社会活动为主要目的,在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前提下,遵循市场机制法则,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的资、合资、参股等市场流入的资金。在我国,外资的利用方式主要分为三种:外商直接投资(FDI)、对外和外商其他投资,其中FDI占有很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