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从事FSC的产品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受培训的工作人员具备承担规定要求的工作能力。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FSC产品/材料管理有关的人员培训
3.权责:
3.1 行政部:培训计划的制订和执行,并监督各部门按培训计划实施及培训记录管理。
3.2总经理:负责批准培训计划及提供相关资源需求。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人员内部培训需求:
5.1.1各部门视情况及发展需要,提出本部门有关人员的FSC培训需求,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5.1.2 行政部应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保存相应的培训记录。
5.2新进人员培训管理:
5.2.1一般培训:
由行政部主办,视新进人员数量进行集体开班或个别,培训内容如下表:
A.上述培训每次培训时,行政部要求新进人员在“培训记录表”上签到。
B.新进人员培训完毕后,由行政部统一考核,若考核不合格者须再实施培训。
5.2.2岗位技能培训:由用人部门根据本岗位需要,在正式上岗前完成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产品的哪些组成是需要认证的?
产品中具有功能性的基于森林的组成应符合CoC要求。如果将产品的一部分移除会造成该产品功能上的缺失,则这部分具有功能性。具有次级功能的组成部分(例如运输,保护或者分配)可以得到豁免。
说明:基于林产品的包装(例如,纸制品或者木制品),被认为与里面的产品是分开的元素。因此,组织可以选择对包装或者里面的产品进行认证,或者两者都进行认证。
本标准分成四个部分,部分和*二部分的通用要求是对所有产销链证书持有者的强制性要求。根据每个证书的范围,适用*三部分和*四部分规定的要求。
除非另有规定,本标准的所有方面都被认为是规范性的,包括范围、生效期、参考文献、术语和定义、表格和附件。
产品组: 由组织确定的一种产品或一组产品,其共有投入和产出基本特性,它们可以依据FSC声明控制和标签的目的组合在一起。
产品类型:依据FSC-STD-40-004a FSC产品分类规定的分类体系对产品进行的一般描述。
发布日期:批准的FSC规范性文件被宣布并发布在FSC上的日期(一般在生效日期前的至少90天)。
回收材料:替代原始材料,在生产过程或其它商业利用中再次利用、循环和再粉碎的材料,这些材料原本作为废弃物处理,而不是作为投入材料收集和回收的材料。以下材料类别的投入可作为回收材料: FSC 回收材料、 消费后回收材料和消费前回收材料。此类别不包含那些来自森林的剩余物并重新利用的材料,例如抢救性木材和其他并非来源于森林的**材料。
零售商:向公众销售相对小数量的成品用于使用或消费的组织,销售的成品不用于再出售用途。
信用账户管理
针对FSC混合和FSC回收投入,组织应使用供应商上的百分比声明和信用声明来确定能够贡献声明的投入的数量。
说明:供应的带有信用声明的材料应将全部数量作为能够贡献的声明的投入。
由不同质量输入制成的组合木制品产品组,高质量组份是受控材料或FSC受控木材时,组织应确保受控材料或FSC受控木材材料占不**过30%的产品组成(体积或重量)。
组织在信用账户累积的信用总数限定在24个月内。(意味着过期的信用不能用于产出声明)。24个月之前进入FSC信用账户的信用值应在下个月初从信用账户中扣除(加入信用账户的*25个月将其扣除)。
产出信用数量的确定应由每个产品组构成组分投入数量乘以转换因数得出。
Scope and General - 范围及概述
A. Scope - 范围
B. Status and effective date - 现状及生效日期
C. References - 参考文件
D. Terms and definitions – 名词与定义
PART I: Universal Requirements - 通用要求
1. Quality management - 质量管理
2. Scope of Chain of Custody system - COC体系范围
3. Material sourcing - 原材料采购
4. Material receipt and storage - 材料的获得及储存
5. Volume control - 数量控制
6. Sales and delivery - 销售及运输
1.目的
1.1为了更好的与供应商、客户和其他相关方沟通FSC事宜。
1.2及时快速处理相关FSC的投诉、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2.适用范围
供应商、客户和其他相关方对公司的意见及投诉的处置。
3.权责
3.1业务部负责与相关方沟通FSC投诉明细,记录相关意见。
3.2品管部针对投诉原因,对相关部门发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并对改善措施和效果进行纪录。
3.3各相关部门配合协调业务部的工作,快速处理投诉内容。
4.定义
无
5.作业内容
5.1业务部认真听取相关方关于FSC方面的意见与投诉,收到投诉的2周内告知投诉人收到投诉,并以文件的形式以记录,记录在《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中。
5.2品管部进行验证投诉资料或投诉信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落实各部门的具体纠正要求,并将要求改善的内容传达给业务部相关人员。
5.3品管部需在3个月内完成调查投诉,并说明回应投诉的计划行动。如果需要更长的时间完成调查,应通知投诉者及公司的认证机构;
5.4各相关部门针对投诉和在此过程中发现的影响遵守认证要求的缺陷,进行具体原因分析,提出采取适当的行动,做好各自的改善工作与改善计划。
5.5必要时,公司对相关受影响的FSC产品进行召回处理。
5.6投诉已成功解决或关闭时,业务部通知投诉者和公司的认证机构,并协同各部门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