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结婚以后买了两套房子,现有银行存款80万,离婚的时候以上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双方婚后出资(包括)房屋产权
首先,不论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先要将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0万元,40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30万元。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分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偿还剩余的本金及。
共同存款的分配: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存款余额平均分配。《婚姻法》 39条离婚时,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1条 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判决。
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判决。
北京离婚律师团队经验丰富,法律技巧高超,以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利益为执业宗旨,十余年来处理了众多复杂疑难离婚案件。
北京离婚律师答疑: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高《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决定。
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申请费;费;证人、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情况要由某一方当事人垫付。
结婚之前男方父母出全款以自己儿子的名义在县城买了一套两室一厅,儿子结婚以后出于一些原因把媳妇的名字也加到了房本上,现在两个人在闹离婚,这套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个人的生活用品、婚前财产、遗嘱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等。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后配偶的一方父母为自己的子女出资购买不动产,并将该不动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除情况外,一般是视为单单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即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成为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之后拥有房子的一方自愿在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那么则会将该房产变为共同财产。
在上述咨询中,首先这是这是由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赠给男方的,原本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在结婚后,男方自愿在房子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其实是处分了自己对房屋所有权,将个人拥有的房屋变成了共同财产。房屋登记的产权人是以产权证上载明的名字为准的,既然是有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也应为产权人之一。因此,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子的归属问题进行商量。
北京离婚律师教您离婚如何找律师,擅长离婚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抚养等婚姻法律事务。
北京离婚律师答疑:单方离婚起诉怎么办?
起诉离婚本身就是在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采取的离婚方式。原告在提起离婚起诉的同时,向法院提交可以应该离婚的事实证据。由法院依据法律和事实证据作出判决。
一「离婚案件审判原则】离婚属于人们生活中的大事,法院在审理和决断中都会持审慎,不会轻易判决离婚。但是,离婚是有法定条件的,在一般情况下,庭审前,一般都会先行调解,只要调解无效,可以确认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以挽回的余地,法院会做出离婚判决。如果双方或者其中一方处于非常强烈的情绪冲动中,不能确认感情真的已经破裂,有回旋的余地,法院有可能在次起诉中不予判决离婚。
二「证据对法院判决具有重大影响】
「1】证据是离婚理由和事实的依据原告提出离婚,首先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和事实依据,让法院有理由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存续关系到达终点,无法挽回,应该判决离婚。只有这样,法院才会酌情做出离婚判决。而原告提出事实的真实存在性,需要用证据来加以证实。证据必须与原告提出的事实相关联,真实可靠,经得住检验。
「2】《民诉法》规定的证据范围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