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几个技巧记账报税必看1、重设流程纳税少对于摩托车、汽车公司,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就可以避免过高的消费税负担。公司的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卖给经销商或者客户。由于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纳税,销售环节不纳税,因此,销售公司不纳消费税,只要定价合理,就可以少交部分消费税。有人说:你这种方法属于价格转移,税务机关肯定不能接受。其实,作为企业经营链的一个环节,营销活动也是一个利润的传造环节,一部分利润留在销售公司符合企业实际。关键是合理划分制造环节的利润和销售环节的利润,根据市场规律,制造环节的利润是很低的,因此,30%-40%的利润分配到销售公司是一个合理的划分
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随着营改增体系的完成,国家进一步推行金税三期,这些系统的全面推进,使得以前大部分公司从外部买抵成本,抵,抵所得税的做法慢慢无法继续实行。客户为了自己的利益,会强烈要求我们开具,而我们自然而然,必须要求我们的供应商开给我们。
这样的做法,使得很多企业以前都不在企业里面流转的业务,不得不回到企业中来,越来越多的利润从企业体外回到了企业体内,带来了企业利润的上升。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企业利润的征税方式主要如下:
企业利润征收 25%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作为股东分红收益,转到个人账户需要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一个企业实现了一年100万的利润,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剩余的75万需要在分红时缴纳15万个人所得税,所以对于企业的股东而言,从利润到终的利润分取,一共缴纳了40%的税金。
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对经济事项进行规划、设计、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企业交易行为发生后才缴纳流转税;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缴纳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在客观上提供了对纳税事先做出筹划的可能性。另外,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税收规定也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同,这在另一个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了可选择较低税负决策的机会。如果经营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额已经确定而去偷或欠税,都不能认为是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税收我们可以理解为税的收取或者税的征收。所以税收筹划的概念可以理解为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的相关规定,在国家法律法规策所赋予的征税权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进行税款的征收和税收执法行为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