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认证 要牢记这7个认证步骤
我们经常可以看见某些都说是经过一些认证的,那么大家对这些所谓的认证应该还是了解不多的吧,比如说这个FSC认证,你知道是指什么吗?
FSC认证流程
步骤1 申请认证
根据FSC要求,林场、木材加工(包括其他木制品产品,例如:纸浆、纸皮、纸张、印刷、包装、文具、礼品、家具、家居、等等)或贸易公司决定申请FSC认证。根据申请公司的基本资料判断成功的期望值及制定FSC认证计划。
步骤2. 签订合同
依据手资料的判断,我公司同申请方(被认定方)签订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的合同,这是认证有效期的时间。
步骤3. 认证咨询培训准备
企业根据FSC原则要求而进行内部培训、文件化、标识、预演等工作。或聘请第三方认证咨询公司来,协助企业FSC认证。
步骤4 审核评估
在FSC认证公司的安排下开展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是:
1、 产品;
2、 产品分离(认证的和非认证的原料);
3、建立档案(包括记录) ;
4、 培训和工作人员信息;
5、 公司适用系统的选择;
6、 产品组的确认;
7、 FSC标识和商标的正确使用。
步骤5. 认证报告
在评估的基础上,认证方形成一份报告。报告或是认为评估合格,或提出需要努力改进的不足方面。报告将直接送到认证决策会以便作后的评估。
步骤6. 发证和注册
步骤7 评估管理(年审)
为5年有效期,每年举行一次监督访问以确保链体系持续有效执行,每5年将举行范围较大的重评。在一定的间隔(一般为一年一次),认证人员为了检查在报告中所定义条件的实施状况,将对公司实行一次短暂的和现场的审核。记录、材料和产品的进出控制、以及FSC标记的使用是审核的主要方面。
在应用FSC核心劳工要求时,公司应充分了解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符合本要求。
公司不得使用童工。
除*7.2.2条另行规定,公司不得雇用15岁以下或低于或 地方法律或法规规定的年龄(以较高者为准)的工人。
在法律或法规允许雇用13至15岁的人从事轻量工作的,这种雇用不应妨碍教育,也不应损害他们的健康或发展。 如果儿童受义务教育法的约束,他们只能在学习以外的正常 的工作时间工作。
未满18岁的人不得从事危险或繁重的工作,除非已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接受培训。
公司禁止恶劣形式的童工。
公司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
雇佣关系是自愿的,建立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不受惩罚的威胁。
没有证据表明存在任何强迫或强制劳动的做法,包括但不限于:
• 身体
• 抵债性劳动
• 扣留工资,扣留支付雇佣费和/或支付开始业的
• 限制行动
• 扣押和件
• 威胁向当局告发或投诉。
组织应确保以FSC声明销售的产品的销售文件(纸质或电子的),包括下列信息:
a) 组织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b)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销售给终端消费者除外)
c) 有效发货日期;
d) 产品名称或描述;
e) 产品销售数量;
f) 组织的与FSC认证产品对应FSC证书编码和/或与FSC受控木材产品对应的FSC受控木材号码;
g) 明确标示每个产品项目或者所有产品的FSC声明
转换体系:适用于所有产品组合;
百分比体系:适用于FSC/COC混合与FSC/COC再生与FSC 受控产品组合;
信用体系:适用于FSC/COC混合与FS/COC再生FSC 受控产品组合。
h) 运输文件应和相关联,并可相互追溯;
i) 适合*11贴标的储备完成品,公司若遗漏了相关销售的百分比/信用信息和运输文件,这样,材料已经失去了是否FSC/COC或终消费输入的信息,因此,不能再作为FSC/COC出售
FSC认证五个步骤:
1、联系一家或多家FSC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机构需要你单位的一些基本信息,以便对所需的认证成本和时间做出初步的估算。认证机构将为你提供有关FSC认证要求的信息;
2、选定共同合作的认证机构并与其签署协议;
3、实施认证审核以评估你公司的认证;
4、审核过程中所收集的数据是审核报告的基础,认证机构根据此报告做出认证决定;
5、如果认证决定是肯定的,你将获得FSC。如果审核显示你单位尚未完全满足FSC的要求, 则在完成认证报告建议的修改后,认证机构将对你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审核。FSC的有效期是五年。但FSC认可的认证机构会实施年度监督审核以验证你公司是否持续遵守FSC认证的要求。 无论您想获得森林经营认证还是产销链认证,上述步骤均适用。
组织销售完全从小规模或者社区生产者获得投入材料的产品时,可在销售文件中添加以下声明“来自小规模或者社区林业生产者”。此声明能被证书持有者在供应链上传递。
如果产品是原材料或者是半成品,并且客户是通过FSC认证的企业,公司可只销售那些销售文件和交付文件中带有“FSC受控木材”声明的产品。
公司应确保贴有FSC/COC标签的产品销售,在销售单证中均有FSC/COC声明;
a) 如果FSC声明和/或证书号码不能在销售文件或交付文件中体现,组织应通过补充文件(例如,补充信件)将要求的信息提供给客户,这种情况下,组织应得到认证机构的许可,并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b) 应存在可以将补充文件和销售或交付文件连接的清楚的信息;
c) 不能够有使客户误解补充文件中哪些产品是FSC认证的,哪些不是FSC认证产品的风险;
d) 如果销售文件中包含带有不同FSC声明的多种产品,在补充文件中应为每个产品交互引用其FSC声明。
“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
> 禁令、配额和其他木制品出口的限制,例如:禁止出口未加工的原木或初级锯材
> 木材和木制品出口许可证
> 出口木材和木制品的公司需获取的授权
> 出口木制品的税费和关税的支付。”
关于证据要求,文件表示:“通常是纸质或电子格式的文件,例如合同、银行、贸易文件、进口许可证、出口许可证、出口关税的收据、出口限制清单、授予的出口配额等”。
FSC CoC标准并不要求CoC证书持有者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FSC因此发布了一个建议性文件 (Avice- 40 - 004 – 11:贸易和海关法律)要求FSC CoC证书持有者有适当的程序,以确保遵守这些法律。
因为欧盟进口商需要获取信息来确认其合法性,FSC已就信息交换修订了前面提及的建议说明性文件 (Advice- 40 - 004 - 10),包括要求配合收集符合贸易和海关法律的信息 (见上)
Advice-40-004-10的核心内容:关于树种和木材来源的信息获取
1. 根据要求,FSC认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给客户以下关于FSC认证、FSC受控木材和木制品合法性的信息:
a) 通用名/或根据适用法律提供树种的拉丁名;
注意:这个要求**于FSC- STD - 40 – 004 v2-1 条款2.1.1(c)。
b) 木材来源 (木材采伐国,适用时,采伐地区和林场);
注意:当非法采伐的风险在地区一级或林场之间有所差异时,必须提供相应层级的信息。以任何形式被授予了木材采伐权的一个确定的区域即被视为林场。
c) 符合贸易和海关相关法律的。
2.FSC认证的供应商必须及时提供条款1中的信息。
3.FSC认证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可以协商信息提供的形式和频次,只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并能与所提供的每一种FSC认证材料或受控木材正确地关联。
4.如果FSC认证的供应商缺乏条款1中规定的信息,必须将此要求传递给上游FSC认证的供应商,直到获得所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