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基本程序与方法,主要包括与会计处理,消费税及其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处理,个人所得税、关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的会计处理 。
代理记账是指会计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等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立核算单位的委托,代替其办理记账、算账、报账业务的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
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是会计工作社会化、化的表现;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义务关系。
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过批准的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工作的中介机构,可以是会计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以及其他由代理记账的中介公司。代理记账的服务对象是没有完善的会计机构、或在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核算单位,比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建立账目的个体工商户。
代理记账的主体是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及其他具有代理记账的其他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立核算单位,如小型经济组织、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代理记账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算账、报账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