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的刑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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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是经广东省**厅依法批准设立的高起点、高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观东路鸿宇大厦十二楼,办公场所1000多平方米,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近百人。商达律师事务所是深圳目前办公场所规模较大、执业律师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史敦定律师、任龙祯团队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各类合同、债务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律师咨询等,同时具备丰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维护经验。

史敦定律师现任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总部),刑事律师。

执业宗旨:忠于法律、诚信实务、勤勉尽责、较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QQ931510800

任龙祯律师现任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总部),专职律师。

执业理念:信仰法律之道,坚守职业之德,为维护当事人之合法权益尽职尽责。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QQ695381862


请求胡检察长批准对黄某某(涉嫌组织**传销活动)

予以取保候审的报告


尊敬的胡检察长:

您好!万般无奈,只好打扰您了。我叫谢某某系黄某某的丈夫。贵院正在对黄某某涉嫌组织**传销活动案进行审查起诉,出于对黄某某性命的担心,以及本案的特殊性,特向**报告如下:

一、黄某某自201388日被羁押以来,已经多次因身体健康的严重状况屡次住院,由于长期关押身体每况愈下,目前随时可能存在性命之忧。

南山看守所工作人员也特别担心这个问题,也已向贵院出具说明。黄某某常年以来身体患有多种严重疾病(心脏病有十三年的病史、高血压有十三年的病史、胃病有十多年的病史、胆管结石和颈椎增生十三年的病史以及慢性咽炎有十三年的病史),目前身体非常虚弱。辩护人梁炳池律师曾于2013930日与同年118日两次到南山区看守所,试图会见黄某某,均被看守所工作人员告知:黄某某被送去医院**。同年1212日,黄某某也因病发住院。

二、离开家人的悉心照料,我们时刻担心黄某某的身体状态的恶化,同时也担心目前的寒冷天气对其身体的影响。

关押之前,黄某某作为一个身患多种重病的虚弱病人,自己脆弱的身体尚需要家人的悉心照顾,家人每日督促其按时吃药,日常生活的自理能力很勉强,自保都难,完全没有人身危险性。

三、本案已经侦查完毕,完全不影响本案的审查审理, 并且,本案的其他三名嫌疑人/被告人均已全部被取保候审。

本案应当归案的人员均已归案,悉数如实交代本案的事实,应当调查取证的案情和事实均已调查完毕,并已全部确定。案件的真相已经非常清楚明了,取保候审不会妨碍侦查和调查取证,对涉案的相关嫌疑人/被告人的定罪和量刑均不构成影响,其他三名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全部被取保候审。

尊敬的胡检察长,请求您关注本案被羁押的黄某某的身体健康与性命担忧,同时适当考虑本案的案情及相关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万般企盼的请求您同情我们一家,批准对黄某某予以取保候审。衷心谢谢!


此致

敬礼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是经广东省**厅依法批准设立的高起点、高标准的律师事务所,地址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龙观东路鸿宇大厦十二楼,办公场所1000多平方米,现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近百人。商达律师事务所是深圳目前办公场所规模较大、执业律师人数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史敦定律师、任龙祯团队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各类合同、债务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律师咨询等,同时具备丰富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维护经验。

史敦定律师现任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总部),刑事律师。

执业宗旨:忠于法律、诚信实务、勤勉尽责、较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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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龙祯律师现任职于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总部),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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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伍某因涉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于2014426日被深圳市**安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现该案已移送贵院审查起诉。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伍某亲属的委托,指派史敦定作为伍某的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伍某根据伍某的陈述及本案的客观事实,辩护人认为:伍某的行为是履行职务的受教唆行为,依法应当是从犯,或不构成犯罪。主犯赵广泉依法应当尽快抓捕归案。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173条的规定,请求对伍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根据伍某陈述,具有如下客观事实:

一、涉案的场所不属于伍某所有或租赁。据伍某所称,涉案的场所属于单位的,即阳光新贵健康产业集团——经典美容美发培训学校的,并非伍某所有或租赁。请求贵院依法调查房屋所有人,或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二、涉案的工具不属于伍某所有或购买。据伍某所称,涉案的工具(电脑、手机、发射器)不是其所有或购买。其**向公安机关供述或辩解称涉案工具放在仓库里的,没有看见老板买,不敢说是老板的。请求贵院依法调查老板是谁并调查涉案工具为谁所有或购买,或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三、涉案的仓库不属于伍某占有或使用。据伍某所称,涉案的仓库是老板赵广泉的。请求贵院查实该客观事实,或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四、伍某刚来深圳两个多月,身份是打工的,并且多年以来一直打工。据伍某所称,平生一直打工,大概在今年的一月底或二月初,从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路22号广东色色婚纱摄影学校离职,来到深圳进入现在的单位打工。请求贵院对该事实调查核实,或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五、涉案工具价值较大,以伍某的经济条件难以购买。据了解,涉案的工具价值3万元至5万元。根据伍某的经济收入水平,是难以购买的。

六、伍某的行为是赵广泉安排的职务行为。据伍某所称,其涉案的行为是老板赵广泉安排的职务行为,并非其个人行为。其**向公安机关供述或辩解称机器放在仓库里,一看就会用(尚未明确将老板赵广泉供述出来)。并且,伍某入职的单位多数人均知道是老板安排伍某发送信息的行为。为查明案件事实,请求贵院再次对伍某进行调查讯问,同时请求贵院向单位其他职工调查取证,或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综上所述,辩护人根据伍某陈述以及相关事实,履行辩护人的神圣责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168条、*170条的规定,依法向贵院提出书面意见,请求贵院将本法律意见书附卷。


以上法律意见,敬请采纳为盼。



                                  辩护人:史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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