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 微信咨询号:2396684142
微信公众号搜索:邹强团队
出借人如何提起民间借贷诉讼?
(1)原告是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债权人。《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九条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里的“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一般是指债权债务关系,出借人对借款人享有债权才有真正意义上的原告资格,但在特殊情况下,不限于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如*三人与借款及其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也有可能具有原告主体资格而提起诉讼,如出借人死亡承受其债权的继承人也可以以原告身份对借款人提起诉讼。
(2)有明确的与借款权利义务相关的借款人、担保人为被告。对出借人起诉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而言,被告主要是借款人、担保人,但有些*三人虽未参与订立借款及担保合同,当其与出借人、借款人、担保人发生相关权利义务关系时也有可能成为被告,如出借人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借款人的债务人是被告,又如,借款债务发生转移,借款合同以外的人承受借款债务的,出借人也可以其为被告提起诉讼。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讼请求是原告提起诉讼所要达到的具体目的,因此必须具体明确,不能含糊不清。例如,出借人诉借款人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在起诉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当明确要求借款人偿还多少数额的借款本金,支付多少数额的利息或者利率等。
有些出借人在诉状中仅请求借款人还本付息,未提及请求支付逾期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逾期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是出借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出借人在诉讼中如果不提出这些请求,往往被视为放弃,人民*就不会主动判决给付,所以出借人在夷诉时不应忽视这两个请求权。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经中国**部和广东省**批准成立以来,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管理规范和自购办公场所的中型律师事务所,是专业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6年执业以来在众多客户和行业中拥有广泛的声誉! 本着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倡导专业制胜之道的执业理念。
我们的执业理念:用较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客户提供较满意的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任何意向或咨询委托,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所绝不会出现互相推诿之事。这是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无法做到的,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