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旅行社申请条件 注册境外旅游公司的要求
境内旅游许可证 开办旅行社的时间及费用
旅游经营许可证申请 满2年北京旅行公司了
如今,人们越来越追求高质量的生活,旅游能市都市人们放松身心,释放压力。富则达游海外,穷亦可览祖国河山,每一次旅行完,是否还会想起那座山、那座城、那些人?
旅游业在近些年时越来越火爆了,再过两个月即将迎来阖家团圆的中秋佳节,紧随的是让人兴奋及雀跃的国庆长假,人潮汹涌的闹市街头巷与,灯火璀璨霓虹港湾,旅游业有多火爆,就可想而知了。
旅行社如此火爆,注册旅行社也是很多创业者的选择,而作为-、经济及文化中心的首都北京,更是成为了众多大老板投资的首选之地,那么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如何在北京设立家旅行社,旅游公司?
【境内旅行社】
一|要求:
1、公司名称:要求公司名称中带:“旅游”二字, 行业为“旅游有限公司”或者“旅行社”
2、注册资金:国内旅行社、境内旅行社要求注册资金大于30万
3、人员要求: 要求有3名导游及1名高管人员,会计人员一名。
4、办公地址:要求有实际可核查的办公地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二|材料:
a.工商部门领取执照,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b.准备公司的章程、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等
c.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e.3名导游证、身份证复印件履历表,会计资格证及个人信息证明。
f.法人履历表及身份证明材料
g.经营场所证明、营业设施、设备证明或说明。
三|流程:
首先把公司注册完成,然后银行开户,将材料准备齐以后去北京市旅游委交材料。旅游委审批完以后去领许可副本,拿着副本去指定银行存入**金20万,然后再回去领正本即可。
【境外旅行社】
主体前提:有一家境内的旅行社
时间:要求满2年
保证金 : 要求在20万的基础上缴纳1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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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旅行社资源:
信息:北京乐游全球旅行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可以迁到任何一个区
注册资金:30万元。可以增资,
成立日期:2016年
法人代表:我公司同事
经营范围:国内旅行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正在申办。马上下发。
公司已满两年,无任何异常,资信良好。只此一家。
【旅游公司注册】旅游公司注册资本 旅游公司注册条件
旅游公司,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旅游公司设立的条件
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注册资本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旅游公司提交文件
第十条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第十一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第十三条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第十五条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同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外国旅行社在*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