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在全市建设领域推行以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是指银行应承包商或企业申请,保证其在劳务用工合同项下或根据工程所在地**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参与的施工人员支付工资的书面承诺,不但缓解了企业财务压力,而且**了农民工工资的如期、足额、及时发放。
此前,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在**、交通、水利、铁路、土地整治、园林绿化、电力、通信、天然气和装饰装修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工程建设领域的工资保证金应在核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前,由建设单位(业主)和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分别按5%和4%的标准,缴纳至人力和社会**部门开立的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缴纳金额较高不**过200万元。未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为保证建设单位如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由担保人为建设单位向监管人提供的,保证建设单位如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的担保。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适用范围
工程承包商、建筑承包企业等。
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推行有效地预防和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担保额度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担保金额为工程项目合同金额的5%。
担保期限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的担保期限一般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3个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