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申报的四大变化之一知识产权“独占许可”被取消
这些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上有所变化,现在小编权智天下为您整理其中之一的如下:
知识产权“独占许可”被取消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用综合评分机制,满分100分,企业得分70以上才能通过认定。其中知识产权是高新企业认定四大评分指标之一,知识产权占30分,也就是30%。这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非常重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方式: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企业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方式:
1)I类知识产权可以在下次认定时重复使用;
2)II类知识产权使用一次。
2、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知识产权进行评分):
1)技术的先进程度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3)知识产权数量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取消“独占许可”的获取方式)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作为参考条件,多加2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的费用研发费用直接投入核算如何归纳
2.核算难点:《工作指引》中较明确规定了直接投入的开支范围,但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中的材料费品种繁多,部分领料单上亦未写明具体用于什么研究开发项目,直接投入的认定和分配缺乏可靠的依据。
此外,很多申报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以前年度并没有独立设置研发费用科目,发生的研发费分别记载于不同的会计科目,如实验车间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等,而不同会计科目之间又不存在对申报明细表而言的勾稽关系。因此,申报企业将非研发材料成本计入研发直接投入中的人为操作空间很大。
应对措施:1)总量领用的合理性判断; 2)研究开发材料领用的月均波动情况是否合理;
3)领用材料与研究开发项目的相关性判断,必要时可以考虑利用外部专家工作。如:聘请行业专家,对研究开发项目有关直接投入的品种、数量、质量等因素的合理性、相关性进行评价; 4)重点对研究开发材料所形成的实物成果进行盘点及残次品的销售进行综合判断。如:电缆生产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领用的铜等重要材料,在考虑残次品销售的前提下,需要对期末实物库存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条件
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苏州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苏州申报高企认定材料中的不符合项及注意
每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都有认定不成功的,小编权智天下结合多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经验,总结出了在申报过程中认定材料可能会出现的不符合项及原因。因而整理了如下科技成果转化不符合项及注意点,以供您准备申报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做参考。
科技成果转化不符合项及注意点
1、无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无法判断成果项数。
2、科技成果转化附件材料混乱、装订无序,与成果转化汇总表中所列不一致。
3、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单一,仅有转化效果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发票样品图片等,无科技成果技术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的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无形如何归纳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难点: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中小型申报企业由于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力量薄弱,一般会与研究院、高校等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研究开发活动,与其签订相应的委托开发合同或合作协议。
应对措施:1)重点检查管理费用明细账、与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相关的明细账,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合同或协议、发票、付款凭证;针对研究开发项目工作内容、协议条款、协议金额等向受托方进行函证,确认其发生的真实性及金额的准确性;关注并确认是否为关联交易,如果为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2)复算检查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否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究开发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