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评估价值步骤
1、专利权人与评估机构进行前期沟通
2、确定专利权评估的目的及范围--根据国家收费标准进行协商收费
3、评估机构委派小组进驻现场考察专利研况-搜集专利评估所需资料
4、搜集完专利评估资料后返回-评估机构撰写报告
5、出具评估报告草稿与专利权人沟通
6、出具报告正式版本收取剩余评估费。
在对专利进行评估时,要考虑、研究专利的有效性、种类、期限等与专利自身密切有关的问题,准确把握影响专利价值的基础性因素。
如果有需要进行实用新型专利资产评估的读者,可以咨询重庆海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司汇聚了大批行业评估人才,资深拆迁评估师和房屋和企业拆迁律师,现有十多位拥有在资产评估、拆迁法律、征地拆迁、企业重组合并收购等领域10年以上经验的人才,同时本司与全国多家评估机构、拆迁法律咨询律师、征收拆迁办、以及评估院所合作,以便为顾客提供有价值的服务,从成立至今我司已经服务了全国几千家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我们有着丰富的房屋、厂房、园林、专利评估、企业拆迁等评估经验,同时为广大被拆迁户做过评估,通过我们的评估以实现了大多数客户的预期目标。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四条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 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如果有需要进行实用新型专利资产评估的读者,可以咨询重庆海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司汇聚了大批行业评估人才,资深拆迁评估师和房屋和企业拆迁律师,现有十多位拥有在资产评估、拆迁法律、征地拆迁、企业重组合并收购等领域10年以上经验的人才,同时本司与全国多家评估机构、拆迁法律咨询律师、征收拆迁办、以及评估院所合作,以便为顾客提供有价值的服务,从成立至今我司已经服务了全国几千家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我们有着丰富的房屋、厂房、园林、专利评估、企业拆迁等评估经验,同时为广大被拆迁户做过评估,通过我们的评估以实现了大多数客户的预期目标。
财务资料
1.委托方(专利实施企业)近三年(含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与专利产品相关财务收益统计;
2.专利产品开发研制资金投入及费用统计;
3.专利产品的型号、规格、销售单价及定价依据详细介绍;
4.委托方(专利实施企业)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5.委托方(专利实施企业)对该专利产品未来3-5年的收益预测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