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放火刑事辩护

    青岛放火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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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

律所:北京浩天信和(青岛)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刑事辩护、会见、申诉等刑事业务服务费用:根据案件性质面议业务地域:青岛及其周边地区律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
量刑刑事辩护
量刑作为一种刑事**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决定是否对犯罪人判处刑罚。量刑的基础是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所以,量刑首先要解决是否有必要对犯罪人判处刑罚的问题。
2、决定对犯罪人判处何种刑罚和多重的刑罚。
3、决定对犯罪人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
4、将数个宣告刑合并为执行刑。从上述可以看出,量刑就是根据犯罪的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规定判处刑罚。 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其主要职责就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有罪的人罪刑相当,是无罪的人不被追究,这就需要律师根据法律规定的量刑的原则情节及犯罪事实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见量刑的相关规定与律师辩护有相当密切的联系。
强制猥亵致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判处
【裁判要旨】强制猥亵妇女致人行为具有故意伤害与强制猥亵妇女行为部分重合的特征,既不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的想象竞合犯,也不属于手段与目的行为各自独立成罪的牵连犯,而是具有结果加重的特点。对于此种针对同一被害人实施的两种部分行为交叉重合的加害行为如何定罪处罚,在立法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采用重度行为吸收轻度行为的方法,以故意伤害(致死)罪从重处罚,既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也有利于实现罪刑均衡,还可以达成避免重复评价与实现充分评价的**统一。

挪用公款与借贷公款的认定
借贷公款是一种合法的借贷行为。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只要办理了必要的手续 ( 合同 ) ,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都可以相互借用款项。其特点在于 : 一是合法,二是自愿,三是用途合法。这三点,正是挪用公款所不具有的,但其却具有未经合法批准,擅自动用公款的特征。故挪用者与公款所有者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
所谓借贷公款行为,是指单位负责人或经管人员,批准、决定将公款借贷给个人使用的行为。借贷,实际上就是放贷,是一种金融信贷行为。根据我国财经金融管理规定,非金融部门未经国家批准是不能进行信贷活动的。借贷行为违反了财经管理制度,是一种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因而具有行政违法性。但是,我国并未设立借贷公款罪,借贷行为是否具有刑事违法性,法律没有规定。所以,将借贷行为归为挪用,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借贷行为和挪用行为,都系与职务相关的行为。因此,两者有诸多共同之处,如主体都具有经管公共财产的职务身份,形式都是将公款转给个人使用,具体对象都是公款,行为都具有违法性。这是两者*混淆的原因。然而,借贷行为与挪用毕竟不同,它有许多自身的特征 : ,主体的法人性。借贷行为人一般是单位的负责人或其他主管人员。这些人,对内有经营决策权、公共财产支配权,对外有代表单位进行民事活动的。如果不是以单位的名义,而是个人擅自决定将公款借贷给个人,自然是个人行为。*二,形式的合作性,借贷都要经过一定的程序 ( 如一般经过批准或由决定,有的经集体研究 ) ,办理一定的手续 ( 如订立借贷合同,由人出具借据或收据 ) ,通过入帐,形式上是合法的。而挪用,是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公款的行为,一般不需办理何种手续,一经挪用,就不具备合法性。*三,动机的公利性。借贷,一般是出于为单位谋利,如有的是出于为单位创收,有的是出于把单位的死钱变成活钱,搞活经济。而挪用是出于谋私利,即通过取得公款的使用权而从中取得经济上的利益或其他好处。

以威胁企图发生性关系构成
【裁判要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以女方的相威胁,企图发生性关系,属违背妇女意志的胁迫行为,应认定为存在故意。在认定罪着手的问题上,应坚持形式的着手说与实质的着手说相结合,只有当行为人实施了胁迫等符合罪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并且对被害人的性造成了现实而紧迫的危险时,才能认定为罪的着手。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占少数)。
发生重大事故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2条*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的:
(1)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2条*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刑事辩护人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刑诉法*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刑诉法*39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权。这是辩护律师的,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刑诉法*43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收集、调*据,或者申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或者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
7、对强制措施**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8、代理申诉权。
9、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不受侵犯。
10、拒绝辩护权。辩护律师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有权拒绝辩护。
欢迎来到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网站,我公司位于中国着名的品牌之都—青岛市 具体地址是山东青岛市南区同安路886号荣柏财富中心A座十楼,联系人是段贵成。
联系电话是18106397077, 主要经营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涉及建筑与房地产、*海商与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公司拥有专业团队服务提供各行各业法律咨询。本公司为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业务范围涉及民商事、刑事、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涉外、*海商、行政诉讼、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本所设有城阳分所,李沧分部,西海岸分所。。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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